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蕾发布时间:2024-01-07浏览次数:491

各本科人才培养单位: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文件精神,依照《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双学士学位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项目必须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所依托的学科专业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分属两个不同的学科门类。

2.项目应服务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培养需要,并充分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的定位、专业特色优势以及办学条件。

3.项目应制定双学士学位项目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考核、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应充分体现出跨学科、复合型、创新性、高质量的要求。

二、申请程序

双学士学位项目必须进行科学论证,严格履行各项程序。

(一)社会需求调研。拟设立双学士学位项目的落地院系成立筹备工作小组,聚焦建设方向、人才需求情况和就业导向等,对开设相关项目(或专业)的高校、科研院所、所涉行业或企事业单位开展调研。

(二)提交申报材料。落地院系应在20241151200前向学校教务处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市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书

2.双学士学位项目培养方案(初稿)

(三)组织专家对拟申请双学士学位项目进行论证。由拟新增项目申报单位会同教务处共同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议,对拟增项目的办学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形成专家论证会会议记录及专家论证意见。

(四)学校组织召开会议对学校新项目设置进行审议。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孔祥博,张蕾

联系电话:67701028

联系邮箱:jiaoxueke@shisu.edu.cn

 

附件:

附件1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 上海市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书.docx

 

 

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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