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琳发布时间:2024-01-15浏览次数:1828

各院系:

请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及院系认定细则,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严格审核学生学分认定材料,按时完成学分认定。

(一)认定学生范围

2024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其他年级学生如有成果也可参与认定。

(二)认定细则管理

根据学校办法和院系细则开展学分认定。请于2024119前将院系现行学分认定细则发送至邮箱jiaoxueke@shisu.edu.cn。细则如有调整,须在发送至教务处备案前,经院系党政审核通过,并向学生做好修订内容的宣传说明。

(三)认定过程管理

原则上采用线上认定方式,操作流程和方法可参考《上海外国语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和操作指导视频(附件4)。学分认定系统网址:http://cxcy.shisu.edu.cn/xfrd/,校外登录时需要先登录学校VPN

(四)认定结果管理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结果需要在院系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且未收到异议后,将认定结果填入《上海外国语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成绩汇总》(附件2),由院系负责人审核,于202437前通过OA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根据院系提供材料将结果录入教务系统。对于2024届本科毕业生在20243-5月间取得的成果,学校将于20245进行补充认定。

(五)认定资料管理

学生提交材料和院系认定结果等资料,请各院系参照有关课程考核试卷的要求严格管理。

 

附件:

附件1:《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上外教[2021]6号).doc

附件2:上海外国语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成绩汇总.xlsx

附件3:上海外国语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系统操作指南.doc

附件4:系统操作指导视频.wmv


 

联 系 人:陈琳

联系电话:67701028

联系邮箱:jiaoxueke@shisu.edu.cn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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